工业项目备案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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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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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豫工信〔2010〕633号) 二、适用范围:对符合下列条件,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拟建工业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拟建信息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1.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范围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 2.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3.省政府或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省核准权限内的项目。 三、窗口职责:市工信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复核 四、工作程序 五、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备案机关签署过“准予备案”的备案申请表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工商预核准名称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供项目建议书。 5、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六、法定时限及依据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豫工信〔2010〕633号) (三)项目备案复核 1.经备案机关同意备案的项目,须通过网络将《河南省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申请表》报至复核机关复核。复核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核意见。 原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现承诺时限:即办 联系电话:0392-3316650 投诉电话:0392-3316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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