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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56365体育投注 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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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宝山集聚区规划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厅关于印发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8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方向

  2016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改造类)、信息产业发展(信息产业类)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类)项目。聚焦《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的12个重点领域,主要支持方向:

  (一)技术改造类。推进实施“十百千”技术改造升级工程,重点支持产品创新、工业强基、设备升级、节能降耗等。技术改造类项目原则上从2015年、2016年省级有关技术改造文件中筛选。

  (二)信息产业类。推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重点支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项目研发及示范应用,“互联网+”工业创新试点示范项目);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软件服务业发展。

  (三)中小企业类。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

  二、资金规模安排原则

  本次先进制造业引导专项资金共安排计划996万元,可申报资金规模1494万元,原则上技术改造类资金规模和信息产业类资金规模按照2.8∶1.1的比例申报项目。

  三、申报材料

  申报技术改造类、信息产业类项目,企业自行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主要包括: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企业情况简介;

  3.法人营业执照;

  4.项目申请说明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土地证或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房屋租赁协议;

  6.项目购置设备、软件和技术等清单、合同、发票、记账凭证等;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及截至项目申报前一月的会计报表;

  8.项目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成果鉴定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证明材料等);

  9.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形象进度说明。

  申报中小企业类项目,单位(企业)自行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主要包括:

  1. 项目资金申请表;
  2. 单位(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管理运营情况、主要服务业绩和发展规划等);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5.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

  (1)2015年末已具有的服务性资产(包括设备、设施、场地,以及专利、软件等无形资产原值),所涉及的营业收入、服务成本支出;

  (2)具有有效服务合同的小企业服务数量,服务收费与市场一般收费标准的高低比较,平均服务收费水平提高和降低比例情况,以及中小企业客户满意度等情况;

  (3)2015年完税及免税情况。

  6.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

  7.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及从业经验情况;

  8.签订服务协议的中小企业名单和服务中小企业成效的评价;

  9.获得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文件(复印件);

  10.其他能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的材料(服务资质,培训资质,以及服务技术专利及服务软件等);

  11.单位(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一)组织项目申报

  1.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2.部门逐级审核。按照逐级审核上报原则,县(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次对申报企业(单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部门联合上报。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含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2份);同时将企业(单位)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4套),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

  (二)组织项目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共同组织项目审核。

  1. 审核流程。市工信委规划科牵头,协调相关科室,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邀请委(局)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2.审核内容。审核委员会对各县(区)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出具专家审核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和资金支持额度。

  五、具体要求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形成合力,严格把关,共同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调度管理机制,做好项目监测和服务,及时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监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科

  万钰昊  电话:3316650   邮箱:hbgxgh@163.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

  张东风  电话:3314697   邮箱:qyk3314115@qq.com

  

                    

                               2016年4月27日

                            

2015年技术改造项目库.xls

2016年技术改造项目库.xls

附件1-资金规模安排表.xls

附件2-3-资金申请表、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5-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申请表.xls

省工信委、财政局定稿 2016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9稿,不含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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